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开展2017年艺术 图书 文博(展览)及群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时间:2017年10月23日
各盟市文新广(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新广(体)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要求,现就艺术、图书、文博(展览)和群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称评审条件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的工作要求,2015年,我厅组织专家对负责评审的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完善。评审条件已经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并印发。2017年起将正式依据新的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职称评审(评审条件内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才队伍”一栏)。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领会评审条件,并按条件要求完成职称材料的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
二、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我厅不再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只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
三、关于规范破格申报问题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的统一要求,我厅负责评审的职称系列,不另设其他破格条件。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规范破格申报”的要求申报审核职称材料。
四、职称材料申报截至时间
按照职称工作进度要求,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务于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职称材料的申报工作并报送至我厅。
五、其它问题
涉及职称材料申报、审核等其它相关问题,请统一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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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