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千校计划”实施学校公示的通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千校计划”实施学校的通知》(内文办字〔2017〕351号)要求,经各盟市文新广(体)局推荐,并经专家论证及文化厅审定,拟对附件中的24所实施学校及承担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9月26日至30日。对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或致电。
联系电话:0471-6962100
附件:2017年度“千校计划”实施学校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