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厅关于组团参展深圳文博会的通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时间:2017年03月13日

  各盟市文新广(体)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文新广(体)局:

  由国家文化部、商务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及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将于2016年5月11日-15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现将参加本届文博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届文博会主体内容为博览与交易、论坛、评奖、节庆活动、网上文博会五大板块构成。为帮助我区文化企业进行市场开拓、品牌推荐和对外交流贸易,自治区文化厅将组织文化企业参加本届文博盛会。
  二、自治区文化厅搭建了195平方米的综合展位,展位号1B12,邀请各地文广新局组织推荐本地区有特色且有适合参展产品的文化企业参展(每个盟市限推荐3家),并将企业名单、拟参展产品和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附件)于3月20日前发至415355968@qq.com邮箱。文化厅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盟市文化局共同确定参展企业。
  三、经确定参会的文化企业,文化厅将提供以下便利和优惠条件:
  1.参展企业无需交纳展位费、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无需交纳进场费用。为减轻企业负担,这些费用由自治区文化厅统一负责。
  2.展会期间,文化厅为每一家参展企业免费提供标准间住房一间。
  3.参展企业往返行程、展品运输及在深圳期间餐费自理。
  四、各盟市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组团参观。
  五、文化厅负责协调组委会为自治区代表团和盟市代表团参会人员办理代表证,请组团参会的盟市于4月20日前将需要办理证件的参会人员姓名发至415355968@qq.com邮箱,逾期视为不需办理证件。
  六、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0471-6930723。
  附件:拟参展企业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