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厅关于举办文化金融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时间:2016年10月18日
各盟市文新广(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新广(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金融工作,提高文化行政管理人员文化金融的工作能力,促进文化企业在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更多的运用金融工具,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自治区文化厅委托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金融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0月26日——11月1日,共7天(10月26日报到,11月1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1.盟市文新广(体)局分管文化产业局长、文化产业科长各1人,文化企业负责人3人;
2.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新广(体)局分管文化产业局长、文化产业科长各1人,文化企业负责人2人;
3.直属单位(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展览馆、内蒙古图书馆)各1人。
四、培训内容
1.文化金融有关政策解读及文化金融工作知识培训。
2.观摩北京文博会。
3.考察北京文化产业。
五、培训费用
往返交通费学员自理,培训期间其他费用由自治区文化厅承担。
六、报名时间
请各盟市(计划单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汇总本地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附件1),连同每个学员电子照片(标注实名)于10月19日前发至自治区文化厅文化产业处邮箱415355968@qq.com。
七、联系方式
自治区文化厅文化产业处 刘佳
电话/传真:0471-6930723 15848151544
八、请自行预定往返机票/车票,培训班不设接站,请学员自行到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报到。报到时,请学员上交一张纸质版2寸彩色证件照,用于制作有关证件。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2013年10月11日